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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参考

2022-01-18 14:42
政府统筹安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确定设施厂址。同时,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对投放人的分类投放行为进行指导。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推进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家庭装饰装修的建筑垃圾实行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不得随意丢弃。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检查生活垃圾分类行为;
      (三)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就近便利原则和分类标准、分类标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和收集容器,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正常使用和周边清洁;
  (四)合理确定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并组织责任区域内的分类收集工作;
      (五)劝阻不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或者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行为;
  (六)将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前款规定相关工作,但不免除其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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